出租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该交易总金额不含税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通过银行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交易款。甲方并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第三条甲方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该房的权利与责任也随之转移至乙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记录该房屋水、电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结清费用;
2、交付该房屋钥匙;
3、将房屋内的等物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为督促甲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一次性交付房款时,乙方从中扣留人民币壹仟元整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屋时,由乙方给甲方付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全部承担,方不承担任何税费。
第六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未能一次性付清房屋交易总价款时,本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房屋卖给其他人。
第七条乙方在该房屋交接完成后,应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对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在乙方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乙方不得将该房屋抵押、质押进行贷款等,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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