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此二手房转让合同,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拟将位于 市 区 第 栋 单元 号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
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
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 ,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 。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____元整大写。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天内支付甲方定金人民____元整大写。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第一期房款人民____元整大写。
剩余房款人民____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
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付款时冲抵。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乙方支付所有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人民币 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30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____日内退回乙方。
第七条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的当日向乙方交付合同
第一条所列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的钥匙、水电煤气费缴付专业存折或其他凭证,有线电视用户证,物业费缴付 ,宽带使用凭证等所有与本合同
第一条所列房产相关的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服务的权利凭证。
以上按原已有的办理,如原无则无需交付。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房产交付日前所有水、电、煤气、物业、电话、宽带等所涉及的费用已结清,不存在欠费。
第十一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____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____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同意将该房产装修保持不变,防盗门窗、家具、部分电器(卧室内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楼顶杂物间及菜园留给乙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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