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房屋产权证号为:。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总售价金额为:元,大写:。
3、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
4、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甲方在签约后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其相关费税按规定乙方承担。
5、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的房屋作住房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相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8、甲方出售此房屋前与此房屋有关的债权、债务、担保与费税及法律相关的事件,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9、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甲方违约本合同,双倍返还房款,如乙方违约,甲方已收取房款可以不予退还给乙方。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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