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私人房产买卖合同

时间:2023-04-05 12:17:56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4000字

北京私人房产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

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

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

由于违反国家及____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元。

(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2、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

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盖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