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名下现房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该房产座落于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东湖之春小区6#楼3单元102室,建筑面积为80.36平方米。
(二) 由于此房属于安置房,房产证由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管委会集体办证,本人持有房产发票。此合同签订时,乙方对此房的情况已完全了解,由管委会集体办证,房屋买卖中间所产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买受人)承担;
第二条、甲方保证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总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拾万元整,余款一年内付清。
第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