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以人民币 ____万 仟 佰 拾 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若因最终产权登记面积与此有差异的,双方互不找补。
该房屋为现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现场踏勘该房屋,对房屋的相关情况已经知晓。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尚不具备过户条件,甲乙双方对此予以认可,且不影响甲乙双方的交易。
甲方提供取得该房屋的相关资料并待乙方付清全款后交付给乙方。
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
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乙方在支付完毕所有购房款后,甲方即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自合同签定日起之后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
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
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支付五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
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两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
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为违约处罚。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通知乙方。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
本房屋属拆迁统建用房,国家政策限制,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在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前合同属有效期内,待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办理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因诉讼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十、中介方积极协调双方交易,保证此交易真实有效,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中介费即付。
十一、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一份。
十二、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见证人:_______ 乙方见证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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