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所有、使用的一套房屋卖给乙方,双方就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买卖房屋的基本情况 :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 房产出售给乙方,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与乙方看房时甲方所提供的面积数据相符。
二、买卖价格 :
双方商定该房屋按甲方所提供的建筑面积及房屋的内部情况买卖价格定为万元人民币,大写。此价格内包含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价格。
三、房屋交付:
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甲方征对房屋对以下项目进行交接:
1、甲方将上述房屋全部钥匙、水卡、电卡、煤气卡及物业费用等到给乙方交房时已交清的所有凭证交付乙方,避免乙方在过后生活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由甲方向乙方说明可以正常使用的设备的基本情况、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对水、电、暖、煤气、电视、电话、网络线路的走线情况、接口位置及计量仪表的位置、使用方法等进行详细交接。
乙方现场检查后,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归乙方行使。
四、付款方式 :
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及原购房协议书原件,并现场对房屋进行交付验收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所提供的原有购房协议及自己的身份证件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成分;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其配偶、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如抵押等),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出面解决。
甲方保证因国家政策性拆迁、自然灾害等涉及到的土地与房屋赔偿或补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由于建设方的原因,本房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甲方保证:如原建房单位在日后统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及时协助乙方到原建房单位变更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保障乙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行使,如因变更时甲方造成的费用增加,所有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能变更正常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及现有住址变更的情况下,能及时的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以及时的找到甲方。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书除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外,若变更或解除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每份协议后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从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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