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房屋面积为____平方米,该房屋属于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作为__日常办公所用,不做其他用,如乙方需要改变房屋用途需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甲方。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第四条装修事宜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赁房屋作为__日常办公用途,其房屋未作精装修,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精装修房屋,其租赁期到后,乙方不再带走精装修后的装修物品,乙方承担精装修费用,房屋精装修费用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
甲方负责精装修期间的监督事宜,在房屋装修完毕后,甲方将房屋无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作为乙方日常办公场所。
第五条租金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按照人民币/月向乙方支付租金。每月1号支付当月租金。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煤气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终止合同的约定
在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租赁协议,如确实需要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甲乙双方必须提前4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再双方认可下才可终止租赁协议。
甲方不得在租赁期间无故提出终止租赁事宜,如确实需要终止租赁,甲方要提前告知乙方,再乙方认可的条件下才可终止租赁,或另立补充协议。
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第八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共_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时间: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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