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无偿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上城街旧县衙大堂东侧小院排房,无偿提供给乙方做生活及管理用房使用。乙方不缴纳房租,甲方不支付管理费。
二、使用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对旧县衙进行综合开发或另有他用时止。如有上述情况,甲方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在规定的三十日内无条件退搬出。
三、乙方在使用期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供热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住期间,需加强对旧县衙的安全管理,要确保旧县衙范围内建筑物及建筑结构的完整无损,保证旧县衙范围内的财物不得丢失、损坏。
五、乙方在使用期内,必须做好旧县衙范围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及时清扫大院尘土、积雪,不准将垃圾杂物堆放在大院内。
六、乙方不得随便扩大使用面积,也无权将旧县衙范围内的房屋,转租他人或供他人借住__,不得擅自占用大院内的地方堆放杂物或用做其它。
七、乙方要保证旧县衙对外日常开放,不得经常关闭大门,同时对进入县衙参观人员要进行监管,避免造成损毁房舍门窗等,一经出现此类情况,甲方要追究乙方责任。
八、乙方应做好旧县衙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安全、消防等工作,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九、乙方在使用期内如违反上述职责,一经查实,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___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