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 区 小区室共计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起租日为 年月 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 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 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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