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品房出租协议

时间:2022-01-29 20:40:53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3215字

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品房出租协议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位置:天津市滨海新区

2、租赁期:

租赁期限为_____个月,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房屋租金与相关费用:

每月租金额为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押金_________元。

4、支付方式:

租赁原则为先付租金后用房。房屋租金按每三个月收取一次,提前15天向甲方付清下一期租金。如乙方付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节后第一天。每次付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5、房屋装修:

乙方可对所租用的门面房自费进行装修,但对房屋状态的任何改变和所拟定的装修方案都必须征得甲方的文字同意和必要时经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垃圾自行清理。任何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或造成房屋及相关设施的损坏,乙方都必须恢复原状,如损坏严重则必须修复并予以赔偿损失。

6、权利和义务:

合同到期在乙方结清所实际费用并房屋交接完毕后,甲方应于当天退还乙方所交房屋租赁保证金。

乙方有权利用所租房屋进行经营,但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无权把房屋作为抵押品抵押,否则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

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要求变更租金收费标准。

7、消防与安全:

经营安全与经营商品安全由乙方自行料理。

消防安全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的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8、违约责任:

除上述相关约定外,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有提出,则提出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另一方支付未到期房租的50%作为违约金。

房屋租赁金应按本合同第5项的约定的支付,如逾期迟付,乙方则应承担下述责任:____________

逾期付款5日,甲方有权按每天1%收取应付金额的罚金。

逾期付款至15日,甲方有权按每天1%收取应付金额的罚金;不予退还乙方所交付的租赁保证金;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房屋。

9、续租: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若乙方不再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合同期满后,房内不可移动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破坏性拆除。

10、其它事宜:

如因火灾、水灾、地震、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命令拆迁,双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友好协商以继续合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文字为准。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