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公开招标和乙方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乙方。甲方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三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五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六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七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乙方的自主经营。
第九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____________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________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甲方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乙方,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乙方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乙方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甲方清偿。
第十五条乙方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乙方。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乙方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乙方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乙方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乙方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乙方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乙方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乙方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乙方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甲方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乙方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乙方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甲方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乙方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乙方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乙方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乙方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乙方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甲方存入银行,利息归乙方所有。
第十八条甲方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甲方的义务
1.根据乙方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________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或者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________日,乙方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甲方审核,甲方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乙方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乙方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乙方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乙方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甲方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乙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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