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自愿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室,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24个月。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提前10天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第九条有关费用。乙方支付水、电费甲方承担物业、供暖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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