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有押金)

时间:2023-03-17 07:26:19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1906字

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有押金)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为了发展业务,租用甲方座落在南宁市北湖南路52号银珠大厦8层808房,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期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壹年整。

二、租金、交纳时间:每月租____元,季度租____元。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季度交付租金

三、押金为_____元整租期完后,甲方无条件的退回押金。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押金,如甲方违约,双倍退回押金。

四、乙方租期间,在不破坏总体结构的原则下,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合理的分隔和装修。费用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房屋和所附属的设施及损耗品的装修,更换均由乙方负责,因水、电、火灾及其他事故造成的房屋的损坏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租用期间的水、电费、卫生费、税收及所有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要按时交纳租金,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果逾期十天不能交纳的租金,每天收取%滞纳金。并保留追偿所欠租金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地搬离,甲方可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八、乙方如果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九、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在同等的条件下给予优先,但要重新签订合同

十、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签字,并乙方交完押金、及第一季度租金后,合同生效。

十一、此合同如有不适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诉之法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