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地: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和面积:
甲方愿意将自有产权座落于临海经济开发区的面积为 平方米工业用房租赁给乙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房屋的用途是(1)作为经营场地使用;(2)作为办公场地使用。
第四条 定价原则:
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第五条 租金计算及支付:
乙方同意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时间以转帐支票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向甲方缴纳租金。年租____元,租金一年付一次。
第六条 装修事宜:
承租期间,在不影响房屋现有整体结构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自主装修。
第七条 房屋维修:
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出租房屋定期认真检修,以保证安全及正常使用。 若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甲方供水、供电设备毁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赔偿。
第八条 租赁登记和税费:
甲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房屋出租证、许可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出房屋给乙方使用的,每日应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三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补交外,每日应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三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签署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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