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批准甲方将自己位于___街___号的店面转让给乙方使用用,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__月交至丙方。
店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批准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履行)。
四、乙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国民币___元,(大写:___),上述费用已包含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干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面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允许证等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干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面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动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__%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断,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__%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计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面,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注: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转让店面时有隐情,(比如事先知道这处所要拆迁或是有其它会给甲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诉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甲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
丙方签字: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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