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二房东租房通用版合同

时间:2023-08-12 06:46:53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5402字

商铺二房东租房通用版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

承租方(下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 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 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________年租金为 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40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 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日内搬离。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 %,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平方米。 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20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 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 20 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 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 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 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超期占用房屋 支付租金和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按当年租金折算日租金并加收百分之五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 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