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租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嘉兴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的价款出租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伍万元。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定金。
三、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房租款元。
四、本合同签定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租住依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对该房屋的收益、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的权利无决定权。甲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日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叁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约后,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元。
2、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4、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张合同无效,如本合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合同,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损失伍拾万元。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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