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分租甲方承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出租商铺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主要情况如下:
本商铺座落:
甲方承租该商铺总共建筑面积为:
分租给乙方该商铺部分场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简称分租场地)
分租后甲方实际使用该商铺部分场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甲方承租该商铺平面图、乙方分租场地平面图、该商铺出租方(甲方)有效租赁合同、及该商铺的有效产权证明、的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分租场地的依据。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2 甲方作为该商铺第一租赁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第二租赁使用权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未设定抵押,或已设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证该商铺的产权所有人对本租赁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处分本商铺,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的有关内容处理。
1.3 本商铺的产权共有人包括: 。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该商铺的部分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商铺没有权属纠纷。(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产权所有人的其中一方代签字,产权方代签字人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该商铺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在本合同附件: 乙方施工平面图,中加以列明。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分租场地作为乙方 营业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分租场地。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即免租期。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分租场地,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分租场地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分租场地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 整)。
该分租场地租金 3 年内不变,自 年 月 日起,双方同意租金调整递增幅度为 5 %/年。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0.3% 支付滞纳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付租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分租场地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分租场地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该分租场地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或无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均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分租场地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费、设备日常维修,等其他租赁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分租场地使用要求
6.1租赁期间,乙方所承租的分租场地的使用或装修如有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应为此负所有赔偿责任,并予以恢复。
6.2乙方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乙方按有关部门规定报批,方可进行。
6.3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分租场地,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4 乙方保证不在该分租场地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分租场地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5 甲方同意乙方在该分租场地的范围内沿窗上方位置安装广告;
七、分租场地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分租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分租场地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 1.5倍向甲方支付该分租场地占用使用费。
7.2本合同无论何时终止,乙方对分租场地的装修,乙方不得拆除,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设备与结构;如有拆除而产生的垃圾,乙方应负责清理恢复。甲方均不做任何补偿。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拥有对该分租场地的转租权,同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及该商铺,甲方有效租赁合同、有效证件,及产权所有人的有效产权证明与有效证件、书面授权证明。
8.2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分租场地转让给他人承租,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后,该分租场地承租权的受让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与产权所有人变更租赁权,应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根据国家法律,甲方与该商铺产权所有人变更本商铺租赁权,本合同继续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9.1.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分租场地,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9.1.2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分租场地用途,致使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9.1.3乙方擅自转租或转让该分租场地承租权的;
9.1.4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日的;
十、违约责任
10.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分租场地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10.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个月租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由乙方另行支付,并追溯乙方违约造成的相关损失。
十一、其他条款
11.1 双方同意该分租场地房产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缴纳。
11.2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分租场地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乙方分租场地符合消防安全条例;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11.3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乱或不能预见的政府行为、不能克服的国家政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6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11.7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产权所有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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