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设计人: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及施工。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第 一 条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 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筑装饰工程批准相关文件。1.4 甲方提供并经双方认可的资料。第 二 条本协议项目概况和服务内容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2.1.2 项目地点:2.2 服务内容:2.2.1 设计与施工内容: 室内装饰施工图设计与施工。2.2.2 配合甲方通过消防部门的前期方案审查及后期的消防竣工验收。2.3 设计深度:硬装达到施工图深度,软装达到明确选型和采购。2.4 造价控制:室内设计按设计面积平均测算,一层售楼部: 3000 元㎡,二层办公区: 1500 元;三层办公区: 1500 元㎡。2.5 施工预算依据设计施工图按安徽05装饰定额预算报价。第 三 条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第四条 设计阶段提交文件时间及成果4.1 乙方所须提交设计成果文件以及设计周期详见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2 设计阶段提交文件时间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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