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设计人: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签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2.1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设计2.2 设计内容:设计人依委托人所提供图纸及相关数据,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设计人承担之设计工作内容:2.2.1 基本设计方案;2.2.2 平面施工图2.2.3 立面施工图2.2.4 剖面施工图2.2.5 节点详图2.2.6 空间效果图2.2.7 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2.2.8 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2.2.9 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2.2.10 室内建材建议及材料样板2.2.11 洁具五金建议书2.2.12 家具方案建议书2.2.13 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第三条 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4.1 设计人依设计进展情况陆续向委托人提供所有设计图纸的电子文件及蓝图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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