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10000万元)的39;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数量及借款期限 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10000万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半年)。
第二条 质押 乙方将其拥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柒仟(7000)万股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双方将同时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自该等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当将借款给付至乙方。
第三条 借款的清偿及资金占用费的给付 乙方保证按期并优先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利率按照年利率12%计算。乙方逾期未清偿债务的,应当每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者解除。
第五条 合同的附件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借款借据、质押合同,以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合同的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 法规,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提交甲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给付完毕之日自动失效。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乙方: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深圳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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