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借款人:张三 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李四 身份证号码:
兹有借款人张三于 年 10月 1 日因资金周转的需要从出借人李四处借得人民币现金大写壹万圆整 (小写¥10000.00元)。约定每月利息为2%,借期二年,张三应于 年 10 月 1 日偿还本息。
一般保证保证人:王五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名): xxx日期:xxxx
保证人(签名):xx 日期:xxxx
自己作为保证人的情形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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