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塔机设备租赁合同

时间:2023-09-12 22:41:48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2456字

工地塔机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因乙方施工需要,需租甲方的塔机 QTZ50 型设备3台在乙方工地 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从__年______月 日起至乙方工程使用完毕,具体计算租金时间以设备进场调试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设备使用完毕之日结束。但乙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日提前7日通知甲方拆除设备。否则出租期按乙方通知甲方拆除设备之日后向后延迟7日。

二、合同签订后,每台塔吊租金每月按元计算,开始使用和拆除前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三、乙方租金按二个月支付一次,且租期暂定为四个月如不满四个月按四个月结帐,如超出四个月,按每月每天为计算依据,拆除塔吊时支付第二次租金。延期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止使用,直至拆除设备。

四、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在租赁期间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对设备进行销售、抵押、转借、转租或采取其它侵犯所有权行为,如发现该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设备进场后,塔机安装与拆除费用、塔机设备维修、保养、检测费于进退场费用内,进退场费用每台元,此款塔吊安装调试完后付清。运输费用及塔吊进场后须安装新的钢丝绳已包含。

六、甲方提供塔机设备的合格证与手续,供乙方使用,并保证在使用前的塔机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费用。

七、甲方在塔吊安装、拆除、运输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塔吊在运行过程中如设备质量出现故障,甲方必须派专人在三小时内给予维修,若维修不及时导致乙方职工窝工,窝工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在__月租金中扣除。

九、以上协议各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