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承建的上杭县2014年危桥工程永安桥项目无工业用电,经协商甲方表示对乙方桥梁建设项目的大力支持,愿意将甲方果场用电借用于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位于上杭县下都乡永安桥附近的受电变压器——50KVA电网,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一次性缴纳叁千元临时用电押金,借用期间甲方果场用电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不得超出负荷用电,超容量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每月电费由乙方按照电业部门的计费缴纳,如不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时间缴纳电费,应承担经济责任及一切后果。
四、设备自出借之日起,均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乙方应自觉规范用电,以保障用电安全,并保证其完整性和用电可靠性。用电过程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事故等各种事故、伤害以及违反供电部门的用电规定,造成的供用电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核实电度表读数,完成交接,以后电费缴纳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使用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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