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树木承包合同书

时间:2023-07-16 08:27:08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4104字

山上树木承包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县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甲方将__山的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亩,中幼林亩。

该片林木北起至,南起至,东起至,西起至。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有效期为__年,从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给乙方护林费;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比例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元罚款。

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村民

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

并经常对所属村民开展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县林业部门、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县林场(公章)代表人:(盖章)地址: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县乡村组或村民(公章)代表人:(盖章)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