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转让方)
乙方:___________(受让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依法,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本村以北的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费
转让金额为每亩元。
此价格包括:转让土地上所有建筑物(),苗木,树木(),农作物,机井,和一切附属物。
总转让金额为元。
三。交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应于20年12月到本村村委办理转让手续,并将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
交付方式为一次性。
四。特殊约定:
1.转让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必须经发包方(村委)同意,并由发包方办理过户转移手续。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该土地的使用及经营权。
2.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权。
3.甲方保证上述土地的来历合法,没有任何产权,债务,债权等其他纠纷,若转让前已存在的所有纠纷一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若单方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转让费总额2倍的违约金给对方,并承担法律责任。
如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效时,由乙方确定委托的法院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日后异议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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