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租赁地下停车位事宜,本着相互平等、信任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车位:
租赁车位为成都市锦江区静秀路55号万科金润华府号车库地下车位,车位号:
第二条:租期
租赁期自2022年7月4日起,至2022年7月4日止。
第三条:租金
1租金合计3800元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含物业公司所收取的车位管理费。
2租金应在协议签订当日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租期内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或协助乙方获得保证车位使用的物品,如通行卡、地锁钥匙等。
2甲方不得将车位租与他人。
3甲方不得将车位转让或出售给他人。
4租期满后甲方若不再继续出租该车位,应至少提前两周告知乙方。
第五条:租期内乙方义务
1乙方只能将上述车位用于停泊小型汽车,不得对车位进行任何破坏或改造。
2由于乙方原因在地下车库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如果乙方财产在地下车库内发生损失,除非该损失由甲方直接造成,否则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在索取赔偿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4租期满后乙方向甲方归还保证车位正常使用的物品,如通行卡、地锁钥匙等,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期满后甲方若继续出租该车位,在同等租金价格的前提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应至少提前两周告知甲方是否续租。
第六条:罚则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须退还乙方缴纳的全部租金,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缴纳全部租金,并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其他约定
1租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若遇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对方,得到双方同意后方能更改或解除本协议,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视为违约。
2租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协议的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补偿,租金由甲方按实际租赁时间折算,扣除该金额后返还余额给乙方。
3租内,任意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均有义务告知对方。
第八条: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结束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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