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为维护租赁双方依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经营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并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以有偿形式将东关新村西22号商铺(以下简称租赁物),面积为110平方米,租给乙方商用。
二、租赁期年,年租金:(大写:_____ )。租赁期从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满期收回。
三、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保证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全部设施(水、电、暖、墙壁、地面、灯门窗等)的完好,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承租期内房屋原有财产的维护、维修均由乙方承担。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使用或者出租房顶或门前的位置,甲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水、电、暖、物业费、卫生费等。
六、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要提前解除合同时,甲乙双方均需提前30日告知对方,需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
七、合同期间若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剩余房租。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雷、电等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租住的或因政策变动拆迁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时,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合同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租赁或不承租,均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继续租赁的按甲乙新租赁合同,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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