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
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一个月租金。
2.3 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仓库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元,由乙方在每月___日前交纳给甲方。乙方需支付押金________元,当租赁关系解除,甲方应把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3.2 其他费用:租赁期间,由乙方产生的电费,水费由乙方负责,其他费用为甲方承担。
3.3 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4.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4.2 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3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4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物以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七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广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八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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