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场租赁协议书

时间:2023-03-07 07:10:16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4302字

生猪养殖场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见附图红线范围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甲方原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15年,自2011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26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缴纳期限

1、租金每年____元人民币(大写 )

2、租金缴纳时间:

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时违约而不租赁甲方猪场,该租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协议结束为止。

3、租金的缴纳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需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租赁财产

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给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其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猪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猪舍。

4、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者,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后,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为本协议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义务

1、甲方在2011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猪场交于乙方租赁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将猪场现有大小猪只全部出售完毕。

2、租赁期间水电费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养殖场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4、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所得政府优惠政策(含补贴)归乙方所有。

5、租赁财产由甲方负责保险,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赁物损失,按保险公司受理范围赔偿,但应确定非乙方责任所致,乙方免除责任。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原场区绿化面貌,做好租赁物整体和局部的卫生整洁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处____万元的违约金,于违约后15日内付清,并终止协议。

第八条、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环保要求对猪场实行关、停、并、转时,政府对猪只、场内设施、设备

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