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租赁服务合同

时间:2023-02-08 23:48:32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2307字

农田租赁服务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租赁给乙方经营。农田共计面积亩,具体位置由甲方现场指认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荒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的全部损失。

二、年限

租赁农田期限为。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田地价格为每年每亩元/年,租金的交纳方式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年底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荒地现有林木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砍伐。年底没交清租金本合同作废。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2、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允许乙方租赁范围开路。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该地块进行猪养殖活动。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种植其他作物项目,不得种桉树,不得进行猪养殖。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六、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损失,国家或私人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等赔偿由乙方享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