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辆,车牌号码分别为。从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收回,租赁期共壹年。
第二条:租金及租金标准
1.每车每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每月8日前向甲方支付车费(遇节假日顺延)。
2.乙方所租汽车,每月行驶不得超过甲乙双方认可的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超出部分由甲方向乙方每公里加收2元收取租金(月结)。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保险费用。
3.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4.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如车辆在保养和维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同意。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产生的一切(车辆保险除外)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
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第七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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