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关于提请审查《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____________
县位于XX山之南,xx江中游,土地总面积xxx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xxx%.全区现辖xx个乡(镇),共有37个居委会,8xx个村委会,15xx个居民小组,1xx个村民小组。2009年末,全县总人口11xxx万人。
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对于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促进县林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按照《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xx政办函[2011]77号)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通知》(xx林资[2010]1x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我县从2011年8月开始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于2011年11月完成林地落界任务,12月完成《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规划》经过多次审议修改,已经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省林业厅资源林政处、衡阳市林业局的有关领导、专家的评审,一致同意通过《规划》。现按《规划》的审批程序规定,特申请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专此请示,请予批示。
二0一二年十一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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