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陈**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2、请求判令被告人陈**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律师费等全部损失共计20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系同事关系。8月19日9时许,原被告人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民益路工厂因工作琐事引发纠纷,期间被告人持锁将原告右手砸伤,致使其右手第四掌骨完全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被告人被刑事拘留。原告认为,被告殴打原告的力度、持械情况可以反映出被告伤害意愿强烈,行凶过程中丝毫不考虑伤害后果,且至今未赔偿原告任何费用,原告因本次事件遭受重大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据此,原告依法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望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松江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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