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____________
本合同仅作为柏士法商律师团队工作成果展示,读者切勿盲目使用。如需要文书审查、起草法律服务,请联系我团队律师。
甲方(发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运输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外运,甲方将该项渣土外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运输单价:每车人民币(大写)(¥元)。
每车装载量不低于:
上述单价包括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费、人工与设备成本;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支付其它费用。
3.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应提供每天不低于车的外运处理能力,但因非乙方原因、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导致导致无法正常组织运输处理的除外。
(1)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4)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乙方人员运输出场前,由甲方现场人员发给由甲方盖章的渣土票(标明数量),以乙方持有的渣土票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结算周期:每月日前结算支付上月费用。
3.发票:乙方应提供正规足额发票。
甲方发票信息:
4.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的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扩。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1.外运消纳场由乙方自理。
2.办理有关土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7.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导致甲方及甲方人员财产或人身损害,乙方应向甲方及甲方人员进行赔偿。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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