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书可以写得详细点吗

时间:2022-07-31 19:20:24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3140字

离婚诉讼书可以写得详细点吗

离婚诉讼书可不可以写得详细点

可以。

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女,(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___________……

被告:×××,/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___________……

一、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__年______月起至__年______月止,按每月元计);

二、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xx经人介绍相识,在相互之间没有彻底了解的情况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婚后由于双方学识、生活环境、生活习惯不同以及理想信念的不同,双方经常性的吵架,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双方之间的关系竟如同陌路。两人之间不能有交流,如果有交流的产生,那么其最终的仍然是以争吵结尾。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在为这个家庭能够过上好的生活而奋斗,风里来雨里去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一个人承担,但我没有得到丈夫的支持、关怀和信任,得到的是指责、不理解和限制。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x年x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多次去民政局离婚。但由于儿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被告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多年,性格不合,以致多次争吵。在最经的一次争吵之中被告竟然以暴力相威胁,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自哺乳期之后,为了生计原告被迫出门打工与儿子×××分离。在外打工期间,原告对孩子有着深深的思念。目前孩子还只有四岁半,儿童时期是他人生中最关键的一段时期,在他成长期间需要母亲的关爱和陪伴,这样才能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并且经过多年的打工,原告拥有一定的积蓄和能力抚养儿子xxx,因此为了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应由原告抚养为宜。

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