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

时间:2023-03-29 15:34:11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1815字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本合作社章程,合作社于日在(地点)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成员(成员代表)共人(占成员总数的100%),所作出决议经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表决权的100%通过,达成决议事项如下:

1.免去理事长职务。

2.同意成员退出本社,其成员资格于日终止。

3.同意(身份证号码:)加入本社并出资万元。

同意(身份证号码:)加入本社并出资万元。

同意(身份证号码:)加入本社并出资万元。

同意(身份证号码:)加入本社并出资万元。

4.债务承担

(1)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合作社审计报告》(),截止日,合作社的总资产为元,总负债为元,所有者权益为

(2)各成员对上述所列债务均明确认可,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合作社成员权利和合作社利润,并且不承担上述所列债务。

(3)新社员认可上述所列债务并愿意承担上述所列债务。

(4)若退社后新社员发现合作社存在上述所列债务以外的债务,新社员不承担,由承担。

5.选举为合作社理事长。

6。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人民币万元,变更后成员出资情况为:出资万元,比例为%;出资万元,比例为%;出资万元,比例为%;出资万元,比例为%;出资万元,比例为%。

7.同意就本次成员入社、退社及选举新理事长修订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

签署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社(盖章):______

成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