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村委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206省道侧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20年,即自20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20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1000元。
第一年青苗补偿金为每亩600元,一次补清。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20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2、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4、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为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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