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公司领导:____________
经集团公司注资,我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XX万元,目前已升为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公司成立至今,在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各项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等经营业务得到有序推进。为扩大业务经营规模,树立物业服务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司地域知名度和房地产营销业绩,为物业管理资质升级做好准备,特向集团公司申请增资至1000万元,理由如下:
1.根据我国《公司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一级资质的物业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以上;
2.集团公司予以增资后,将有利于xx公司“XXX”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公司营销代理服务的销售业绩;
3.集团公司予以增资将增强XX公司的经营实力,有利于公司________年战略发展规划中各项经营业务目标的实现。
另,根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我国新《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集团公司)可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采取认缴方式对XX公司进行增资,完成增资手续后,再根据百旺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注册资金的拨付。
此请示,请集团公司领导批示。
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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