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经纪服务合同

时间:2023-09-01 15:06:55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6808字

主播经纪服务合同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签订: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艺名/昵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

现甲乙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约。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定义解释:____________

直播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腾讯now直播、陌陌、花椒、映客、斗鱼TV、多玩YY、熊猫TV、虎牙TV、Live直播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一些网站、应用等的总称。

合作内容

合作期间,甲方独家担任乙方互联网线上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线上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上游戏代言等相关活动。

1.1网络演艺:

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作期间,甲方在遵循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

1.2商务经纪:

甲方代理乙方商务经纪,如麦序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上商务活动。甲方在代理乙方商务经纪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书面合约,乙方承诺不可将商务经纪权益授予给合约以外的第三方。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

本合约合作期限为[三]年,即自[2018]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

本合约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合约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自动续约三年。

直播约定:____________

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视频秀场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演艺。

乙方每自然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数:_______________天/月(一天直播有效时长1小时为一个有效直播天数)。

乙方每自然月最低直播时长:____________ 小时/月。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直播约定内的最低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收益所得进行扣减甚至解除合约,标准详见《主播管理条例》。

如需对直播约定做出调整和修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经纪合约补充协议》即可,且以补充协议的约定条例为准则。

收益分配:____________

合作费用

乙方每月可获得的合作费用为人民____元/月(大写:______ ),甲方应每个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合作费用(节假日顺延)。

乙方每参加以下直播活动,即可获得合作费用的标准如下:除去平台主播礼物分成比____% ;

如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了上述活动以外的直播行为,其可获得的合作费用标准将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进一步确认。

甲方应在上述每一项活动结束后的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作费用(节假日顺延)。

5. 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独家在全国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乙方可以享有甲方为其策划并安排的线上演出、包装等互联网产品宣传推广资源,乙方需遵从线上演艺平台对运营规则的相关约定。

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法、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要求和工作,并有权要求赔偿。

乙方保证于本合约签订时,并未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经纪合约或有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与甲方签订本合约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

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线上(互联网)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作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邀请乙方参与线上演艺活动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合约,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洽谈或达成任何线上合约。

乙方同意将甲方作为独家互联网演艺分享平台,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在甲方以外的互联网公司、公会或者家族等进行表演。

6. 保密

6.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透漏本合约和其他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合约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6.2 为履行本合约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6.3 本合约下保密义务在本合约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至少24个月综合收益(含薪资、礼物收益以及其他相关收益)的违约金。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平台和公会表演的;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等商业活动;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商务经纪等活动;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明星周边等代理;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线上演艺平台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的;

其他经甲方认定为构成违约的行为。

7.2 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8. 争议解决

因本合约引起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合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约。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