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女 方:;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年月日生育一子/女名,现年岁。现因夫妻感情不和,为缓和夫妻矛盾,双方一致同意分居 2年,以便冷静思考婚姻之继续与否,分居满2年后依然无法和好的,双方可依据本协议离婚或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正式分居协议如下:
一、分居时间
双方一致确定并认可夫妻分居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间男女双方分开居住__,男方与儿子/女儿居住于,女方居住于。
三、子女抚养
1。双方协商一致,分居期间儿子/女儿随男方生活,由男方父母亲照顾,女方不支付抚养费。
2。女方每(周/月)可探望儿子/女儿次,每次为天,男方不得无故阻挠。
四、人身规定
1。分居期间相互不履行夫妻权利义务,任一方不得强制要求对方履行夫妻义务;
2。分居期间,双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权利,双方暂时互不履行相互扶养之义务,但有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时除外。
3。分居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对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互不干涉。
4。分居期间,任一方均不得以夫妻双方名义对外借款,如有借款均为其个人债务,与对方无关。
五、分居期间或结束时,双方有如下选择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分居协议解除。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解除。
3。双方协议不成,任一方可以据此协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届时本协议将视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主要证据。
六、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并捺手印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男方(签字捺手印):____________ 女方(签字捺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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