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短视频平台销售运营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1 合作方式
1.1.1 甲、乙双方共同确定销售商品(以下简称:合作商品)清单,双方就该商品在短视频平台的销售及运营事宜进行合作。
1.1.2 乙方负责合作商品在短视频平台的线上运营及销售。具体包括:
(1)在约定的短视频平台上架合作商品。
(2)负责管理合作商品相关的营销、推广优化活动。
(3)负责合作商品售前及售后服务。
(4)其他:
1.1.3 甲方负责合作商品的供应及物流运输。具体包括:
(1)在合作商品上架前日向乙方交付样品及产品规格参数等资料。
(2)收到乙方订单后完成合作商品的打包及物流运输工作。
(3)其他:
1.2 合作内容
1.2.1 合作商品清单、商品销售定价、商品成本价均以本合同附件为准。
1.2.2 短视频平台详情为:
(1)平台名称:;网址:。
(2)账号运营主体为:乙方
(3)平台账号名称:,如未注册账号,则以注册后的账号名称为准。
(4)平台账号粉丝数:,截止年月日前的数据。
(5)合作商品销售网址:。
(6)合作商品销售款项的收款方为:。
(7)其他:
2.1 销售合作商品所得利润由双方按比例享有,其中甲方享有%,乙方享有%。
2.2 合作商品利润计算方式为:利润=商品销售定价-商品成本价
2.3 双方应于每月日前完成销售货款的结算。
2.3.1 结算金额
(1)甲方的结算金额=商品成本价 (利润*甲方比例)
(2)乙方的结算金额=利润*乙方比例
2.3.2 相关结算数据由平台收款方出具,如对结算数据有异议,任意一方均可要求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就结算数据进行核验。
3.1 双方完成结算日后的日内,收款方将相关利润按比例支付至双方指定收款账号。
3.1.1 收款账号信息
(1)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2)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4.1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4.2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的,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对方;提前解除时,除正常结算利润分配以外,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4.2 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续签,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1 合作商品的所有权为甲方所有。
5.2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合作关系获得合作商品的所有权或其他所有权权益。合作商品不属于乙方的破产财产。
5.3 合作商品如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形,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6.1 合作商品要求
6.1.1 甲方提供的合作商品不存在权利负担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6.1.2 甲方提供的合作商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质量要求。
6.2 运营要求
6.2.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短视频平台要求合法合规开展销售运营工作。
6.2.2 乙方应按照广告法及相关规定开展对合作商品的广告宣传工作。
7.1 甲方存在下列任一行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7.1.1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7.1.2 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7.1.3 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甲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7.1.4 其他:
7.2 乙方出现下列任一行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7.2.1 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及短视频平台要求开展运营工作,导致运营账号无法正常运营的。
7.2.2 乙方未按照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合作商品进行广告宣传的,导致合作商品遭受相关行政处罚的。
7.2.3 其他:
7.3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日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另外约定处理。
8.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2)乙方联系方式
8.2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8.3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8.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8.5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9.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9.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10.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10.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序号
名称
类别
参数
成本价
定价
数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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