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和财务职业技能,确保参加财务职业技能培训的员工完成学习后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培训的内容
1、财务管理信息的基础知识;
2、电汇、现金、承兑汇票和支票的使用。
第二条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
第三条 培训期限及服务期
1、培训期限:预计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实际培训时间为准。
2、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为止。
第四条 福利待遇
1、乙方通过甲方培训期考核的,甲方可依据公司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助及奖惩,补助具体金额为______元/月;
2、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制度规定享有的福利待遇,但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按连续工龄累计,在工资晋级、工资办法修订,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时按在职员工处理。乙方在受训期间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勤奋认真学习,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并参加和通过所有考试和评定,获得相应证书,否则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一切培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培训取得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应在培训结束后立即将原件交由甲方备案存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培训期间违反培训单位的纪律条规或违反刑事法律等法律法规,导致不能完成培训课程,或在培训期间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的,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一切培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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