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XXXX
住所地:张店柳泉路XXX号
负责人:XX 职务:XX
被执行人一:X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住址:淄博市张店区XXXX,联系电话:XXX。
被执行人二:XX,女,汉族,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住址同上,系被执行人一之妻,联系电话:XX。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XXX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9月28日做出(2019)鲁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判决内容,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1、请求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XXX元,利息XX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6月2日,逾期利息以XXX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信用卡分期付款合同约定计算),以上总计XXXX。
2、请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年 月 日
列失信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XXX人民法院:
贵院执行的我单位与 XXX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为保障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惩戒失信人,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申请将下列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予准许。
XXX身份证号码:XXX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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