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主播合作协议

时间:2023-09-08 15:56:25 作者:青豆合同网 字数:21840字

公会主播合作协议

公会主播合作协议

甲方(直播平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主播公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拥有并运营国内一流的移动社交语音直播“”(下称“甲方平台”);

2.乙方拥有大量的优质主播资源;

3.双方拟就乙方向甲方推荐主播在甲方平台上进行社交语音直播(下称“直播”),及乙方管理旗下主播在甲方平台直播行为之事宜进行合作。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作期限内,乙方至少应向甲方平台推荐名主播。

乙方推荐后,甲方对该主播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通过并书面(含邮件)认可后视为乙方成功推荐该主播(下称“乙方推荐主播/推荐主播”)。

乙方负责依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平台规则及甲方的要求管理乙方推荐主播在甲方上的直播活动、解说活动及其它活动。

乙方具体的推荐主播名单具体以甲方每月《结算单》中载明的名单为准。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推荐的主播进行试播,试播效果的判断由甲方确定。乙方向甲方平台成功推荐后,乙方安排其推荐主播于首次开播前在甲方平台进行实名认证且以其个人名义入驻甲方平台开通直播间进行直播。

4.合作期限内,乙方每位推荐主播自在甲方平台首次开播之日起,每自然月内的有效直播天数应大于或等于天(仅当单次直播连续达分钟以上才计入有效直播时长,当日有效直播时长达分钟以上计为一个有效天,以上数据均以甲方平台后台记录为准),并且每自然月内有效直播时长总计不得低于小时。

“有效直播”即指乙方推荐主播本人出现在直播画面内,以下将上述最低有效直播天数及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统称为“有效直播时长要求”。

如甲方对乙方某位/某些推荐主播有特殊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的,则该某位/某些推荐主播的最终有效直播时长要求以甲方邮件/微信/平台系统或其他方式告知的内容为准。

以下将达到上述“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的主播称为“有效主播”,将达到上述“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的主播人数称为“有效主播人数”。

5.乙方负责保障推荐主播直播音视频的语音质量清晰、稳定,场地、网络、音视频和语音设备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电脑、麦克风、耳机、摄像头等软硬件设备)等均能满足甲方及其用户需求。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提前预告乙方推荐主播的直播活动,具体资源由甲方根据直播内容、时间等安排。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主播的直播活动、解说活动或其他内容予以审查并提出意见,乙方应协调乙方推荐主播按照甲方意见及时修正。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最终以甲方意见为准。

3.为宣传推广之目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乙方推荐主播的姓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推荐主播的真实姓名、笔名、网名、曾用名及任何代表其身份的文字符号)、肖像(包括但不限于真人肖像及卡通肖像等)、声音。

4.为宣传推广之目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乙方推荐主播在甲方平台上的直播成果进行录音、录像、复制、发行、改编及通过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传播等,甲方无须对此额外向乙方、乙方推荐主播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5.甲方根据本协议享有乙方推荐主播包括但不限于肖像、姓名、签名、表演、声音等使用权及拍摄制作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另行书面授权,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不得将上述资源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用途或其他用途。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处于宣传自身的目的,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可使用上述拍摄的影像、照片、报道、拍摄花絮等相关资料。

6.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甲方可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官网、官博等宣传平台上,介绍曾经聘请乙方推荐主播,并放置乙方推荐主播照片。

7.甲方有权对每位乙方推荐主播在甲方上的直播时长、数量及质量等进行核对和确认,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同意,对于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未能达到本协议第一条第4款项下“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的自然月,甲方有权不给予乙方及乙方该位推荐主播部分或全部奖励。

8.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或甲方平台运营政策随时调整甲方平台规则、本协议约定的“有效直播时长”要求及奖励标准,具体由甲方通过甲方平台公布、邮件发送、短信发送、微信通知、甲方平台消息推送等形式告知乙方,前述调整(甲方平台规则、本协议“有效直播时长”要求及奖励标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立即生效。

9.如乙方与旗下推荐主播出现任何纠纷且纠纷未能在自主播首次被投诉起个月内解决完毕,任何一方投诉至甲方或其他途径的,甲方有权在接收双方相应证据进行独立判断后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乙方及乙方旗下主播同意不得有任何异议,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10.甲方有权依据推荐主播在甲方平台的实际表现要求乙方更换主播。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推荐主播以非独家入驻(以下简称入驻性质)甲方平台进行直播,且在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会作出如下行为:

(1)在甲方平台直播的同一时间在其他任何与甲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直播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直播平台清单》)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语音直播、解说或点评等一切形式的直播活动;

(2)自行或授意第三方在其他任何与甲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直播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直播平台清单》)展示、散布或推广推荐主播在甲方上的直播成果;

2.乙方不得且须确保乙方推荐主播不得引导甲方平台的用户、其他主播或职工进入任何其它直播平台、直播产品、含有直播功能的平台/产品、短音视频产品/平台等,或为前述行为提供任何服务、信息或便利。

3.若因乙方或乙方推荐主播在甲方平台上提供的直播内容和(或)发布的所有信息、宣传物料、资讯、言论等而引起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事宜,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在接到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或相关权利人的通知后立即删除上述乙方推荐主播的直播内容和(或)发布的信息或断开相关链接。

4.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5.为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包括乙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在内的乙方资质文件。

6.甲方每次通知乙方的内容中涉及乙方推荐主播权益的,乙方应确保在收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告知旗下相关主播,并确保旗下相关主播按照甲方最新告知的内容履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问题均由乙方进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统一结算方式下,乙方每位推荐主播甲方账号内的道具收益自首次开播之日起将被冻结,无法自行提现,乙方应及时告知每位推荐主播关于账户冻结事宜,如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问题由乙方承担。

8.甲方可以邀请乙方推荐主播参与甲方举行的直播平台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乙方推荐主播须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

9.主播在本平台停播连续天以上(即近天内无开播记录)的,将作为回流主播,可以重新自由选择公会,无需支付转会费用。该主播应将停播情况以邮件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邮件后的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0.乙方推荐主播如因突发事故或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确保本协议相关工作完成。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11.乙方推荐主播与甲方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上的劳务或劳动关系,乙方与推荐主播如发生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导致甲方商誉受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奖励及结算方式

1.奖励:

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同意,若乙方每位推荐主播得以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第一条第4款的有效直播时长要求且乙方、乙方推荐主播严格遵守甲方平台规则,并能积极配合甲方安排的直播活动的,甲方应将依据平台规则按照以下方法给予乙方及乙方每位推荐主播如下奖励:____________

2.结算方式:

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有权选择如下方式进行结算,但最终均以甲方实际执行的结算方式为准。

3.除本条款明确约定的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调整前述结算规则,具体由甲方通过甲方平台公布、邮件发送、短信发送、微信通知、甲方平台消息推送等形式告知乙方,前述调整甲方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立即生效。

4.甲方有权在每次支付款项时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5.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同意,甲方有权委托甲方之分支机构、关联公司或第三方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

6.乙方已就奖励及其他款项(如有)的结算和分配方式取得乙方每位推荐主播的同意,且至迟不晚于结算月后的第个自然月月底前(即,当月日前)依据乙方与乙方推荐主播之间的约定完成对每位推荐主播的费用结算(如有)。

7.任何因该等结算和分配事宜产生的纠纷和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但若在发生前述纠纷时乙方推荐主播直接投诉至甲方,甲方有权依据乙方推荐主播提供的信息、资料等自行作出判断,并有权决定冻结未结算款项及是否径行向乙方推荐主播支付相应款项,该部分款项甲方有权在冻结结算款项里予以直接扣除或要求乙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偿付。

8.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提供发票或盖章版《总额费用结算单》或其他违约行为等)导致甲方结算款项延迟的,乙方仍应按前述的时间照常完成对乙方推荐主播的费用结算,否则乙方任何一位推荐主播因逾期收到款项直接投诉至甲方时,甲方同样有权依据前述约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税费

1.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税费,其中乙方有义务为其推荐主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与奖励金额一致、符合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双方均声明及保证:

1.其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或权利和授权,有权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以及完成本协议合作。

2.其签署本协议前并未与任何人、机构、公司签署任何会与本协议相冲突,或影响对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

3.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并取得为履行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而所需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许可、备案等审批。

4.本协议已由双方正式并有效地签署及交付,并根据其条款对双方构成合法、有效、具有拘束力的且可执行的义务。

5.其已向另一方披露所知晓的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且其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

乙方进一步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其已向甲方真实、完整地披露了在本协议签署前乙方推荐主播所从事的与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安排及类似活动的全部经历及该等经历的全部细节,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或重大遗漏;

2.在本协议签署时乙方推荐主播已经终止或从未与任何主体订立包含本协议项下合作安排或类似安排在内的任何协议,不存在任何可能会对本协议履行造成影响的潜在或尚未了结的个人安排、权利负担、调查、司法或行政程序;

3.乙方应确保其推荐的全部主播均为具备民事自主权利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乙方保证已获得推荐主播的充分授权,就本协议合作事项取得了主播的同意,并就推荐主播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应保证规范管理旗下主播,为主播提供播前培训及相应指导。

6.乙方应确保其每位推荐主播应于其首次开播前在甲方平台进行实名认证且乙方应积极配合向甲方提供乙方推荐主播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音视频、照片、个人信息等),并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推荐主播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及个人联系信息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乙方推荐主播的个人信息与甲方平台实名认证的相关信息及直播间实际开播人保持一致。

7.合作期限内,乙方须确保乙方推荐主播得以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的指导下安排其在甲方平台上的直播活动,乙方不得且须确保乙方推荐主播不得在直播过程中宣传推广任何非甲方的品牌、产品或商业活动。

8.乙方须无条件遵循且须确保乙方推荐主播亦无条件遵循甲方不时更新的各项平台运营制度及平台规则,并承诺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在甲方平台上的直播内容和在甲方平台上发布的所有信息、资讯、言论等均不得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或含有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诽谤、恐吓、骚扰他人、侵犯甲方及他人合法权益或带有民族宗教歧视、迷信、邪教及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9.乙方保证乙方推荐主播必须是甲方平台的首次注册主播或之前在甲方注册过,但因其他原因停播,且停播时间超过个月重新注册或开播的主播。

10.乙方确保乙方推荐主播知悉、理解、同意并将完全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约定,如某乙方推荐主播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约定,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且该乙方推荐主播不计入当月及此后的有效主播人数。

第七条 保密

1.未经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向其未负责该项目的对方员工或任何第三方(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政府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文件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协议附件、补充协议等其他一切相关文书及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例如乙方从甲方获得奖励的金额和计算方式、标准;乙方获得的奖励及相关单据;权利归属方式和授权方式;甲方经营管理策略、客户名单等。

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八条 维权

若发生任何第三方对直播成果之侵权行为,由甲方独立处理或授权第三方处理,维权成本由甲方承担,同时维权收益亦由甲方取得。甲方进行维权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推荐主播进行协助,乙方及推荐主播应予以协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同意,若乙方或乙方任何一位/多位推荐主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或违反“甲方平台规则”或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任何一项的,涉及尚未结算奖励甲方有权视情况部分或全部不予结算,停止提供所有推广扶持资源及奖励,并有权依据平台规则作出其他处罚措施(包括对乙方推荐主播进行封号处理等),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应无条件接受。

若乙方或该违约推荐主播未能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内及时纠正其违约行为的,视为重大、根本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或终止与该推荐主播之间的合作,不予支付本协议项下的一切款项,并不再提供任何推广扶持资源及奖励。

同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已付款项;此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及乙方全部推荐主播在协议有效期内所收取的全部款项之和。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补足。

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前期的投入、推广宣传、包装、媒介、策略规划、出访和社交活动、签约和谈判费用、向第三方的赔偿、公众费、调查费、律师费以及甲方因维护自身权利而产生的合理支出等和甲方的预期利润等。同时因乙方或该违约推荐主播下列行为导致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或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甲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

(1)乙方或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或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五条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索赔、合理的律师费用、罚金、税费或其他成本);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逾期支付推荐主播款项,经甲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支付或者解决完毕投诉的;

(3)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违反《甲方用户服务协议》、《甲方用户隐私政策》、《甲方主播协议》或其他甲方平台规则的规定,或违反甲方对于用户和主播的各项管理要求和制度,被甲方列入黑名单、采取没收相关虚拟财产等处罚措施。

(4)乙方或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行为,或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法/犯罪的行为;

(5)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出现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公共道德的行为或导致个人形象出现极其恶劣影响等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甲方或甲方平台形象的;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的个人信息、账户信息等资讯和情况存在伪造的情况或是虚假的、不准确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7)任何一位推荐主播在直播活动或任何商业表演过程中作出任何污蔑、诽谤、诋毁等有损于甲方或甲方产品的言行,或存在扰乱甲方平台秩序的行为;

(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陈述与保证”中任何一款的;

(9)乙方或乙方旗下任一推荐主播存在合同造假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主播签约身份造假、公司签章造假、主播个人签字造假/代签等;

(10)乙方无条款依据擅自解除本协议的。

2.如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在另一方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后的指定期限内没有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和支出)。

第十条 协议的终止与变更

1.合作期限届满前个月,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续签。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的,应以书面签署补充协议的形式续签。否则,合作期限届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2.合作期限内,根据法律、法规或甲方平台运营策略或乙方及旗下推荐主播的综合表现,甲方有权提前日以书面(含邮件)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3.协议内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修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