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
尧都区特殊教育学校成立于2006年10月,附设在临汾市实验小学校内,是我区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教学班4个,特教老师9名,学生40名。特教中心自成立以来就没有办公经费,根据《山西省关于“十五”期间加大力度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之规定各地必须根据特殊教育的特殊性,保证特殊教育的办学经费,使特殊教育学校生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十五”期间市地级特殊教育学校,师均最低达到每年1600元,生均最低达到每年1000元;县(市)区级独立特殊教育学校,师均最低达到每年1600元,生均最低达到每年800元的标准,条件好的地区,现已超过标准的不得下调。“十五”期间中央、省财政将增加特殊教育补助费,各市、地、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特殊教育经费。现在已经是“十一五”了,为了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确保残疾儿童享受教育的权利,请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为我特殊教育学校划拨相应的公用经费。
申请人: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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