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就 GPS卫星导航仪免费体验加盟店加盟计划达成共识。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之责、权、利,作为双方交易共同遵守之原则,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一、总则
1. 甲乙双方均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单位;
2. 甲方经过对乙方的考察、评估,现授权乙方为 地区 GPS卫星导航仪免费体验加盟店,统一编号为 。
3. 乙方为确立上述地区授权加盟店之权利,需首批最少提货2台(PND-2008及PND3501各一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支付首批订货款(货款须汇至公司提定帐户,业务经理个人不能代收货款)。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对乙方区域广告宣传活动方案的建议权、决策权;
2.拥有对乙方配合情况的评审权;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优质优价的产品;
4.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统一形象的门头、灯箱、产品展示柜、X展架、宣传单张、封套及礼品袋等店面宣传品;
5.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工作;
6.当甲方产品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甲方负责全部召回,并承担乙方所有退回货物的运费;
7.甲方承诺在此次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可以退回未实现销售的所有产品。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相应的产品宣传推广工作;
2.乙方拥有对每次推广活动的评审权;
3.乙方应及时将客户及市场的详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有权利要求退换甲方质量出现问题的所有产品;
三、售后和技术服务:
1. 甲方产品实行三个月包换,一年内免费维修,终生维护的售后服务政策;
2. 甲方将用各种方式为乙方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信息,并建立用户热线电话,以便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3. 甲方在乙方首批货物到达的同时,即在乙方的协助下,全面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四、期限和终止:
1.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在乙方按约定条件正式打款进货后正式生效。
2.发生下述任何情况,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终止本协议:
(1) 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
(2) 任何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3) 出现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攻击对方的形象和声誉。
3.本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商讨可以续签,具体条款另行商定。
五、争议和解决:
1.如果因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引起争议,包括本协议的任何终止而出现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争议的实质内容以及意图友好解决争议的愿望,双方在上述通知之日后为期30天的期限内努力解决争议;
2.如果在30天期限内没有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办法,则在本协议签约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向协议签约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书的附件应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且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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