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法典》第252第规定,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____________
1、承揽的标的。是承揽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也可叫承揽的品名或项目。
2、数量和质量。承揽合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应明确、具体地加以规定。
3、报酬或酬金。承揽合同中应对报酬或酬金作出明确规定,包括报酬的数量,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
4、承揽方式。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可以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5、材料的提供。在承揽合同中,用于完成承揽工作的材料是很重要的。因此《民法典》第225、226条分别就材料的提供进行了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6、履行期限。承揽合同要就承揽工作的履行期限作出具体规定。履行期限包括:完成工作的期限,交付定作物的时间、移交工作成果的时间,交付报酬的时间等。这些期限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加以规定。
7、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由定作人进行,主要就承揽人完成工作在数量、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约定加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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