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经××区政府国土局同意,就××××井房地产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协商,达成如下意向: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以下简称“该地块”)。该地块的总面积为6165.53平方米,折合成9.24亩(土地证为××资<2004>字第00××9号)。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以每亩计人民____万元价格,将甲方所属的该地块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总计人民____万(大写: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该地块范围内所属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随该地块一并转让给乙方所有计人民____元(大写:
元整)。该地块上的动产由甲方自行处置。
第四条 该意向书签订后,双方各自履行内部批准程序,于该意向书签订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的房地产转让协议。
第五条 正式的房地产转让协议签订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转让款计人民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需上缴政府的相关费用及变更登记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共同到相关部门办理转让、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本意向书为正式房地产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外,否则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 其他未尽事项,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转让协议时予以补充。
第八条 本意向书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地名等均采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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